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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关于印发《上海统计系统减轻企业报表填报负担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13  生效日期:2024-04-16     

阅读量:388 次      来源: 上海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     

沪统字〔2024〕18号

各区统计局,各调查队,市局、总队各处室、系统各单位:

现将《上海统计系统减轻企业报表填报负担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细化举措,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

2024年4月16日

上海统计系统减轻企业报表填报负担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和市委主要领导讲话、批示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上海市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管理办法》要求,将加强市、区两级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管理、推进全市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与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化要求相结合,与完善全市涉企数据共享机制相衔接,切实有效减轻企业报表填报负担。

二、工作目标

立足上海实际,紧扣减轻企业报表填报负担主线,采取务实有效手段,加强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管理与公开,加强覆盖市、区两级的部门统计工作培训,组织开展涉企报表专项清查,精简、优化、整合部门涉企统计调查项目,完善全市涉企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对部门和企业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依法统计、依法调查、减轻企业报表填报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氛围,为全市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超大城市治理标杆提供统计支持。

三、主要原则

(一)依法实施。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治统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开展减轻企业报表填报负担专项工作,不得以专项工作为由,侵害企业利益,防止以摸底为名再行开展调查,增加企业负担。

(二)以企业感受为导向。突出整体政府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深入了解企业填报各类报表的实际情况,问计问需于企业,把企业反映的共性问题及时转化为面上整改的措施,提升专项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涉企报表统计法规、政策的清晰度和企业知晓度,经常性听取企业的反馈意见,不断优化和巩固专项工作成效。

(三)源头治理。将报表的源头治理作为减轻企业填报负担的“牛鼻子”,将深化部门涉企数据信息按需授权共享作为消除企业报表指标重复填报、多头填报的“推进器”,全面引导全市各级涉企统计调查相关部门、园区提高认识,依法履行统计职责,严格执行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流程,规范开展统计调查任务。

(四)分工协作。各区统计局、各相关部门、园区等相关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共同谋划、多点发力、协同推进,聚焦分管领域存在加重企业报表填报负担的关键环节和裉节问题,精准治理、系统优化,共同做好减轻企业报表填报负担专项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研究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4月底前)

深入基层统计机构、企业和相关部门开展调研,全面了解企业填报各类报表情况,形成工作思路,制定工作方案。

(二)加强市区两级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管理(2024年全年)

进一步明确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流程和工作要求,依法规范开展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管理,对调查项目的合法性、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一致性进行严格把关,严格控制调查范围、调查频率和统计指标,做好经审批统计调查项目的事中、事后审查,确保按审批内容开展调查(2024年全年)。督促各区统计局、各相关部门、园区做好经审批统计调查项目上网公开(2024年6月底前)。在统计年定报制度修订过程中精简报表及指标(2024年12月底前)。

(三)开展部门统计工作培训(2024年4月)

举办全市部门统计工作培训班。培训主要围绕依法治统主线,落实市委主要领导批示及讲话精神、减轻企业报表填报负担、规范部门涉企统计调查,指导各部门更好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构建覆盖统计设计、数据采集、分析处理、信息发布等的统一规范统计业务流程,强化统计质量全过程管理,建立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和追责问责机制,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机制,全面提高全市部门统计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组织开展涉企报表专项清查与整顿(2024年4-6月)

开展部门(园区)涉企统计报表清查工作,对各部门自行或委托组织实施的各类统计调查项目进行清查摸排(包括涉企在线问卷调查),结合企业反映的重复填报、不合规填报线索,坚持“严控总量、优化存量”的思路和“应减尽减”的原则,督促各部门和园区按照《上海市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管理办法》等规定,精简、优化、整合涉企统计调查项目,规范涉企报表相关工作。对清查中发现的不合规统计调查项目及时进行纠正和规范。

(五)开展涉企数据共享机制建设(2024年全年)

开展涉企数据采集、共享、应用专项调研(2024年4月底前)。结合统计云平台建设,与市相关部门配合,充分利用“一网通办”企业专属空间、企业服务云等机制,在企业专属空间建立“我的报表”服务板块,积极推进所有经审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在该板块直接采集数据或归集数据。基于按需共享和授权共享原则,在全市公共数据资源“三清单”机制框架下,推进涉企数据的跨部门共享与应用(2024年下半年)。

在浦东新区、闵行区和部分市级委办局进行试点,开展“我的报表”服务板块建设、企业数据授权共享和按需共享机制建设探索,并进行相关措施综合评估,确保相关改革措施对减轻企业报表填报负担行之有效,可复制、可推广(2024年下半年)。

(六)建立企业报表填报负担情况跟踪机制(2024年全年)

选取全市各区、各行业、各类规模和不同所有制报表填报负担较重的代表企业,建立联系跟踪机制(2024年4月底前),经常性听取企业反馈意见,及时了解、定期检验企业报表填报负担动态变化情况和减负情况,形成量化结果,并根据企业反映的诉求和问题线索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开展整改(2024年全年)。

(七)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活动(2024年全年)

在持续做好日常宣传的基础上,不断拓展统计宣传的方式和渠道,高效务实开展涉企统计宣传教育工作。紧抓关键时点,结合年度中国统计开放日主题活动开展专题宣传(2024年9月)。紧抓关键地区,在各部门集中办公区、产业园区、上海市统计法治长廊等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化定点宣传,提高政策法规知晓度,让企业统计人员和政府工作人员全面了解开展统计调查的程序规范,强化依法统计意识。

在市统计局官网、市“一网通办”相关板块建立全市调查项目及报表查询功能,所有经审批的统计调查项目和包含的报表均能实现便捷查询,提升统计审批管理透明度(2024年6月底前)。

五、职责分工

(一)市统计局统计设计管理处

牵头协调推动减轻企业报表填报负担专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统筹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专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组织开展部门统计培训。组织开展涉企报表专项清查与整顿。牵头建设全市调查项目及报表查询平台。牵头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涉企数据共享机制建设相关工作。

(二)上海调查总队制度方法处

配合做好调查队系统减轻企业报表填报负担相关工作,加强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规范开展涉企统计调查项目,切实减轻基层统计机构和统计调查对象的负担。

(三)市统计局综合统计处、办公室(信息化管理处)

做好减轻企业报表填报负担专项工作的有关宣传工作,在社会面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舆论氛围。不断提升全社会各层级统计参与者的统计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增进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和统计调查工作的了解和支持,进一步压缩不规范统计调查的生存空间,为减轻企业报表填报负担专项工作提供宣传保障。配合开展涉企数据共享机制建设相关工作。

(四)市统计局执法稽查处

准备师资和培训材料,配合开展全市各部门统计工作培训。对涉企报表专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违规线索进行保留登记,供后续参与市委、区委巡视和统计督察时参考使用。配合开展有关宣传工作。

(五)市统计和大数据研究院

配合开展涉企数据采集、共享、应用专项调研,结合统计云平台建设,配合“我的报表”服务板块、企业数据授权共享和按需共享机制等机制建设,推进涉企数据共享与服务。配合建设全市调查项目及报表查询平台。

(六)市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相关专业处室(单位)

结合全市统计工作实务和统计基础情况,协助开展专业领域减轻企业报表填报负担专项工作。梳理本专业报表内容,对交叉重复、利用率低的统计指标进行清理,对本专业报表流程进行优化。协助联系各部门和各区统计局,纠正日常工作中掌握的各类加重企业报表填报负担的行为。

(七)各区统计局

协助开展本地区减轻企业报表填报负担专项工作,配合市统计局做好基层统计机构和企业调研摸底,深入了解企业填报各类报表情况,协调解决专项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配合开展企业报表填报情况跟踪调研工作,定期反馈样本企业相关情况。全面梳理本地区各部门涉企调查情况,对未经审批的统计调查项目进行纠正并上报。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调查项目按审批内容执行。开展区级部门统计工作培训,提升各区级部门统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各区统计局可参照市统计局做法,制订本地区减轻企业报表填报负担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市区两级联动,形成纵向合力,助力全市减轻企业报表填报负担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上海统计系统减轻企业报表填报负担专项工作专班,市统计局主要领导每月听取专题汇报,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区统计局,各调查队,市局、总队各处室、系统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清减轻企业报表填报负担专项工作对为基层松绑减负、为企业赋能增效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市、区两级统计局是专项工作的实施主体,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到人,建立健全机制,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确保本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平稳有序开展,按期落实到位。

(二)加强业务指导

市统计局要加大对各部门、各区统计局减轻企业报表填报负担专项工作的指导,引导相关主体审慎开展各类涉企调查,妥善处理好统计改革创新、满足管理需求和减轻基层负担之间的关系,将精简优化、减负赋能的理念融入到减轻企业报表填报负担专项工作的全过程。

(三)加强协调沟通

市统计局牵头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加强与各区统计局、各相关部门、园区的沟通联络,全面了解工作进度,定期汇总各项任务进展情况。认真听取各单位在工作过程中反馈的意见建议,不断优化工作细节。及时发现并解决在专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减轻企业报表填报负担专项工作有序开展。

(四)加强宣传引导

市、区两级统计部门要加强减轻企业报表填报负担专项工作的宣传和推广,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与解读,让企业充分了解开展统计调查项目的规范程序以及作为被调查对象的权利与义务。充分利用各类传播媒介,全方位展示开展减轻企业报表填报负担专项工作的目的、进展与成效,推动形成社会广泛支持、部门自觉遵守、企业参与监督的积极局面。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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