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5-23  生效日期:2024-05-14
沪经信规〔2024〕340 号
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8号)和《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沪财发〔2020〕12号)有关规定,鉴于芯砺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整体迁出临港新片区、上海泽丰半导体测试有限公司被母公司合并而注销、上海临港长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将实质性生产研发场所迁出临港新片区,已不符合相关优惠政策规定的条件,经会议研究,决定取消上述三家企业的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
特此通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14日
4、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我市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5、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完善医保支持积极生育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