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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指南第1号——风险警示股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22  生效日期:2021-01-22     

阅读量:596 次      来源: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函〔2021〕108号

各市场参与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2020年12月修订)》(以下统称退市新规)等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风险警示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进行了修订,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指南第1号——风险警示股票》(以下简称新版必备条款),现予发布。

请各证券公司对照新版必备条款,制定新版《风险警示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对首次委托买入风险警示股票(不含科创板风险警示股票)的投资者,应当要求其以纸面或电子形式签署新版《风险警示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已签署旧版《风险警示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的投资者,无需重新签署。请各证券公司按照退市新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风险警示股票交易风险提示。

修订后的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规则”下的“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栏目查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指南第1号——风险警示股票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指南第1号——风险警示股票.docx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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