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9-23  生效日期:2021-09-23
浙注协〔2021〕78号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经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届常务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对2020年度各市注协和执业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绩效进行评价分类奖励,并将有关发放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市注协及机构按照附件表格所列金额开具收据,收据正面未列示收款账户信息的,请务必在收据空白处或背面加注收款账户信息。
二、开具收据时,付款单位名称: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内容:2020年度服务小微企业奖励基金。
三、各有关市注协及机构应当于2021年10月15日前将所开收据寄送至省注协业务监管部,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体育场路423号407室,电话:0571-85179526。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9月23日
附件:
1.2020年度服务小微企业奖励基金机构名单
2.2020年度服务小微企业奖励基金市注协名单
5、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第3号(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