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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办理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492号提案的函

发布日期:2021-06-25  生效日期:2021-06-25

阅读量:437 次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现将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492号提案《关于切实抓好社会保险工作的建议》(切实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刘艳萍委员的提案较为客观的反映了我省企业和城乡居民社保参保和缴费现状。据统计,2019年以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增参保人员369.58万人,2021年新增企业参保2.53万户。在政府的主导下,税务部门积极作为,加强与各级人社部门的联系沟通,各项社会保险费征收平稳有序,主要险种收入较同期均有所增长。

社保参保工作涉及面广,对企业预期影响较大,在不增加企业缴费负担的前提下开展参保扩面,工作难度大。社保费征收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以后,人社和医保部门负责参保登记,税务部门按照“人社医保核定、税务征收”模式,承担社保费征收工作。税务部门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我省社保参保扩面,严格按照国务院“两个不得”要求,做好社保费征收各项工作,为我省社会保险费事业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一、全面加强社保费业务建设

省税务局加强与省人社厅等部门协调,先后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过渡期内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我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的通知》《关于做好我省城乡居民社保保险费征收管理的通知》《关于职业年金入库归集的通知》等文件。2020年,按照省委深改委工作要点,多部门联合制定出台《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一体化征缴实施方案》,构建统一组织保障、统一工作部署、统一征缴管理、统一征缴服务、统一宣传辅导、统一风险防控、统一考核激励的城乡居民“两险”一体化征缴体系。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税务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委托代征工作机制,充分利用乡镇(街办)、村(居)民委员会、商业银行、信用社等代征单位优势,坚持“双限”管理,强化代征单位管理。积极研究制定社保资金对账办法,优化对账流程,规范预算管理。完善委托代征、批量扣费等机制,提高征缴效率。

二、全面优化社保费缴费服务

坚持以缴费人为中心,持续优化社保费缴费服务。打造“456”便利化缴费格局,实现“实体、网上、掌上、自助”四种缴费渠道,“税务(银行)窗口、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赣服通、自助终端”五种缴费方式,“现金、银行转账、POS机、微信、支付宝、二维码”六种缴费手段,切实增强缴费人的获得感。拓宽“最多跑一次”“一次不跑”事项范围,推行“承诺制”容缺办理和纳税申报“提醒纠错制”,实现“一次办理”。开发灵活就业人员线上核定功能,全省灵活就业人员直接使用手机缴费,受到了广大缴费人的好评。整合办税服务窗口功能,合理设置综合窗口和专窗,积极推行税费“一厅联办”和“一窗联办”。推动联合设置社保、医保联办窗口,为缴费人提供“一站式”缴费服务,实现“进一家门、办多家事”。全面落实缴费服务首问责任、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不打烊”服务、导税服务、提醒服务等各项服务制度。畅通12366、12333、12345医保专席热线联系,实现咨询互联互通。

三、全面提升部门间协作配合

省税务、省人社、省医保部门积极沟通协作,构建良好的“常态化”联系机制,协同助力各级税务、人社、医保部门,研究对策,解决问题,社会保费征缴工作保持平稳有序。今年,我们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对社保基金管理、社保费征收管理、社保扩面、社保费统计分析等工作,进行联合动员部署、联合宣传辅导、联合组织实施、联合调研检查。不断增强参保缴费积极性,积极落实补缴政策,确保符合基本条件人员应保尽保,更好地为缴费人提供高效便捷的缴费服务,不断增强缴费人获得感。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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