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实务法规
  2. 涉税争议解决
  3. 商城
  4. 工具
  5. 芥末市场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42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7-05  生效日期:2021-07-05

阅读量:848 次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内税函〔2021〕298号

中国民主建国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贵党派提出的第0428号集体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夯实组织保障,确保《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地见效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税务总局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逐级成立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工作领导小组或专项工作组,将优化营商环境与深化“放管服”改革、减税降费等工作统筹推进。印发《全区税务系统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18年—2022年)》,形成了四大类12项38条具体举措,确保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制度化、长效化、常态化。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方案》,推出53项落实措施,确保《条例》涉税条款逐条落地落实。梳理《内蒙古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中纳税指标,从减少缴纳税费次数、压减缴纳税费时间、优化报税后流程等方面持续加力。落实税务总局等13部门联合推出的五类16项48条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举措,努力打造负担更轻、办税更快、服务更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二、认真落实税费政策

提请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依权限出台减税降费政策,与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研究制定降低我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拓展西部大开发享受范围等税收政策,积极为市场主体减负担添活力。健全优惠政策落实机制,确保减免降缓抵退“六个到位”,利用大数据主动甄别、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信息,以更大力度、更快速度、更优效率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应享快享。全年新增减税降费超过310亿元,办理延期缴纳862户次、21.6亿元,办理出口退(免)税40.1亿元、增值税留抵退税34.86亿元,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直接惠企利民。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持续优化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的机制和做法,有针对性地解决影响政策落实的薄弱环节和堵点难点。继续打造“网上有专栏、线上有专席、场点有专窗、事项有专办、全程有专督”的政策落实保障体系。不断扩大“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范围。做好舆论引导和沟通解释,稳定市场主体预期。

三、扎实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今年,税务总局以“优化执法服务·办好惠民实事”主题,连续第8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全区税务系统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在税务总局任务措施的基础上,结合自治区区情、税情,细化36条具体措施,新增一类5项11条内蒙古特色工作措施,共推出十一类35项105条具体措施,涵盖群众诉求快响应、优惠政策直达享、便捷办理优体验、分类服务解难题、执法维权显温度、规范执法提质效、信息互通减资料、部门协作促联办、国际合作求共赢、诚信纳税予激励、强化基础优服务等内容,以更大力度、更快速度、更优效率扎实推进“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持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获得感。

四、不断提高办税缴费便利度

大力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行涉税业务“全区通办”,根据政策变化修订《纳税人办税指南》,持续更新“最多跑一次”清单。实现企业开办涉税事项一套资料、一窗受理、一次提交、一次办结、一表集成,推动实现纳税人在一个窗口即能办结所有开办涉税事项,已实名认证的纳税人可“容缺式”办理,压缩企业涉税开办时间。优化税务注销,与市场监管部门搭建涉企信息平台,实现简易注销信息实时推送、传输和反馈,推出注销业务“即办、免办、限时办、承诺办、容缺办”等措施。精简证明资料,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行财产行为税“十税种”合并申报,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附加税费合并申报。实现新办纳税人专票电子化。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开展大企业个性化、精准化服务,加大权益保护力度。巩固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纳税人缴费人95%以上业务网上办理,网报率99%以上,电子发票覆盖面达到71.57%。整合涉税涉费咨询服务平台,将电子税务局和社保网络缴费系统咨询统一纳入12366业务受理范围,实现涉税涉费咨询“一号通答”。拓宽办税缴费渠道,持续优化电子税务局,主动融入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治理体系,推进电子税务局接入“蒙速办”平台,提供线上线下多元化缴费渠道,提升社保费缴纳便利度。

五、持续深化“银税互动”合作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从平台建设、合作模式、数据共享、服务对象等方面进行优化升级。与内蒙古银保监局联合召开工作推进会,签署《银税互动合作框架合作协议》,扩大金融机构参与面,为不同类型市场主体量身定制利率低、速度快、无抵押、线上办的金融产品。积极开展宣传辅导工作,录制微视频7期,向纳税人投放信贷产品宣传资料,在《中国税务报》《内蒙古日报》等主流媒体进行报道。截至目前,接入银行11家,平台注册用户18.5万户,推出金融产品9个,仅2020年疫情期间一年,银税互动平台就授信20002笔,授信额117.6亿元,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六、健全完善纳税信用管理

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税务系统通过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报纸、电视、广播、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向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广泛宣传纳税信用评价的意义、范围、方式和激励惩戒措施,扩大纳税信用评价的影响力,确保企业享受税务机关各项文件规定守信激励服务举措。积极运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依法依规深化失信惩戒,2020年对197户企业纳入税收“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扎实开展纳税信用修复工作,完善纳税信用动态调整机制,落实诚信激励措施,加强信用修复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引导企业进行信用修复,进一步助力企业发展。

七、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认真落实中央深改委《关于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的意见》,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本级权力和责任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指引,明确9类97项173子项事项的设定依据、履责方式。强化税务执法内部控制和监督,深化内控机制信息化建设,坚决防止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随意执法。实施动态“信用+风险”监管,实现“无风险不打扰、低风险预提醒、中风险严监控”。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指导全区各级税务机关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税收执法督察,通过层级督察、专项督察、专案督察,持续推动执法方式不断优化。

八、积极开展税收政策宣传辅导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确定了“精准+普遍”的宣传思路,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i税服务平台、短信平台多种渠道宣传税费政策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举措,增强了辅导的及时性和针对性。优化完善“税法宣传集中发布系统”,通过“税法宣传屏”向基层办税服务厅发布海报、公告约80条,发布视频20个。组织开展个人所得税汇算、“六税”“两费”政策解读暨非接触式办税服务指引、增值税发票新政策讲解、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13次在线直播,访问人数达14.40万人次,播放时长达99206分钟。通过线上、线下宣传辅导的同频共振,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全面系统了解涉税政策,推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九、加强涉税专业服务监管

按照《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及系列配套制度,全区税务部门从全面采集信息、强化信用管理、定期宣传公告、促进社会共治等方面入手,加强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引导培塑,不断促进涉税专业服务市场的规范发展,以满足纳税人对涉税专业服务的更多需求。加强实名制管理和业务信息采集,通过电子税务局和办税服务厅采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从事涉税服务人员实名信息、协议要素信息、专项业务报告和年度报告。加强信用评价管理,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涉税专业服务情况进行信用评价,对其从事涉税服务人员进行信用记录,根据信用状况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实施信用信息公告查询,在门户网站、电子税务局和办税服务场所公告纳入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及信用积分等信息,并提供查询服务。发挥涉税专业服务作用,开展宣传辅导税收志愿者服务。畅通沟通渠道,听取涉税行业协会及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建议。

十、推进督导落实

跟踪评估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成效,强化过程监管,及时纠正和整改。开展下沉蹲点调研督导,了解基层工作落实情况,征集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运用税费征管问题协同工作办法,提高各类问题处理效率。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发现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并抓早抓小。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持续提升征管服务水平,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感谢中国民主建国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关注,恳请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税收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2021年7月5日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最新法规推荐:

1、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2、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3、专家提示第38号一验资业务若干关注事项

4、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青岛市房屋征迁项目中推行房票安置的通知(试行)》的通知

5、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取消广东点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56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