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4-05  生效日期:2021-04-05
内税函〔2021〕137号
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赵占亮代表提出的第432号建议由我局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现就建议中涉及我局的“在财税方面,对基础建设、配套设施、网络站场、跨境运输、对外贸易涉及的税费给予减免奖励”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建设乌兰察布中蒙俄商品集采中心,在财税方面,对基础建设、配套设施、网络站场、跨境运输、对外贸易涉及的税费给予减免奖励,相关的税收扶持政策,主要体现在近年来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统筹推进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收政策之中。内蒙古税务局组织全区税务机关全面做好了上述税收扶持政策的宣传辅导和贯彻落实。今后,税务部门将接续做好税收服务管理,持续释放政策红利,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
我局将积极配合对“基础建设、配套设施、网络站场、跨境运输、对外贸易涉及的税费给予减免奖励”的建议做好相关工作,并已及时与赵占亮代表联络沟通,将相关税收政策进行解释。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2021年4月5日
5、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第3号(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