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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奖补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5  生效日期:2021-10-25

阅读量:397 次      来源: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苏会协〔2021〕98号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奖补办法》(苏会协〔2021〕93号,以下简称“行业奖补办法”)精神,现就2021年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奖补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业奖补项目申报要求及说明

(一)行业奖补办法第二条,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21年发布的《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为准。

(二)行业奖补办法第三条,因省注协减半收取2021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省本级会费,本次返还金额按照本年实际缴纳会费省级留成部分的20%计算。

(三)行业奖补办法第四条,“当年业务收入”以申报单位2020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上的数据为准。

(四)行业奖补办法第五条,申报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1)新业务项目情况说明书,详细介绍申报2021年新业务项目类型,并重点突出项目亮点;(2)选取至少一份业务约定书或合作协议复印件;(3)选取至少一份业务报告复印件;(4)项目具有一定的推广性。各会计师事务所申报最多不超过3项业务,以前年度已申报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五)行业奖补办法第六条,申报单位须提供各代表和委员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或证书等复印件,以前年度申报并奖补过的本届各代表和委员,不得重复申报。

(六)行业奖补办法第七条,申报单位须提供获各类表彰的文件、荣誉证书复印件。

(七)行业奖补办法第八条,“出版相关著作以及公开发表相关学术文章的”,须提供所发表著作、文章的出版物封面及发表文章所在页复印件。

(八)行业奖补办法第九条,“各市业务总收入”有关奖补由省注协根据全省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数据,统计汇总后直接下拨奖补资金,无需各市注协申报。“建立示范基地建设”有关奖补,由各市注协自行申报,以前年度申报并奖补过的,市注协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报注意事项

1.请各申报单位如实填写《2021年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奖补项目申报表》(附件),申报表一式两份,纸质和电子材料一并报送至省注协综合科。

2.请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好当地会计师事务所的申报工作,认真审核,签字盖章后将所有申报材料汇总上报省注协。省直会计师事务所直接向省注协申报。

3.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0日。

4.申报材料请以“事务所名称+奖补申报”命名打包发送至省注协综合科邮箱jicpabgs@163.com。

联系人:居理画、陈肖,电话:025-83312102、025-83310393,联系地址:南京市山西路43号610室,210009。

5.请各单位如实详细申报,省市注协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申报单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附件:

1.关于印发《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奖补办法》的通知

2.2021年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奖补项目申报表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10月25日

1.关于印发《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奖补办法》的通知.pdf

2.2021年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奖补项目申报表.doc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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