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11-08  生效日期:2021-11-08
皖自然资用函〔2021〕190号
各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省土地估价师协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6号)以及原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7〕46号)要求,经核验审查,同意对“安徽地源不动产咨询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土地估价机构予以备案(变更)。
2021年11月8日
附件:安徽省土地估价机构2021年第五批备案(变更)名单
4、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第3号(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
5、海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认定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2024年第1批]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