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12-17  生效日期:2021-12-17
为进一步便利跨境投融资、促进要素资源的全球化配置,推进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我会拟对《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的监管规定(试行)》进行修订,修订后名称暂定为《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证监会网站(网址:http://www.csrc.gov.cn),进入首页右侧点击“公开征求意见”栏目提出意见。
2.传真:010-66210206。
3.电子邮箱:guojibu@csrc.gov.cn。
4.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国际部,邮政编码: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6日。
中国证监会
2021年12月17日
附件1:《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的监管规定(试行)》修订说明.pdf
1、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
2、关于印发《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3、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加快引育高能级主体构建充满活力的产业生态若干措施》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