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11-25  生效日期:2020-11-25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现就金永灵等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金昱元公司整体改造提升给予支持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宁夏金昱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金昱元能源化学有限公司、宁夏金昱元资源再生有限公司主要享受资源综合利用、高新技术企业、安置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2017年至今,宁夏金昱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计纳税4824万元,享受税收减免6507万元;宁夏金昱元能源化学有限公司累计纳税49493万元,享受税收减免527万元;宁夏金昱元资源再生有限公司累计纳税6534万元,享受税收减免848万元。
委员提出“自2020年起,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给予政策倾斜”。鉴于我国税收管理权高度集中在中央,地方政府对中央税和中央分享的地方税没有减免权。宁夏作为少数民族自治区,有一定的税收自主权,地方政府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十四条“对属于地方财政收入的某些需要从税收上加以照顾和鼓励的,可以实行减税或者免税”的规定,减免部分地方税。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商自治区财政厅酌情出台相关税收扶持政策。
5、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第3号(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