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1-30  生效日期:2022-01-30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依法合规、规范统一、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体系,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进一步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工作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2年1月30日至2月10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zhucechu@scjgj.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82690324
4.传真:010-82690320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
1.《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进一步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工作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
2.《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进一步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工作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30日
附件:关于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进一步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有关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关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进一步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工作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5、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第3号(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