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2-18  生效日期:2022-02-18
《关于在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推行债券通、进一步推动我国交易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并商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上海自贸试验区成立以来,紧紧围绕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战略要求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战略任务,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为出发点,加快推进了资本项目可兑换、人民币跨境使用、金融服务业开放和建设面向国际的金融市场。
扩大我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有利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和发展离岸金融市场的国家战略,也有利于引导资本市场更精准地支持与服务实体经济。近年来,按照建设开放型经济体系总体部署,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步伐加快,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整体上进展顺利。证监会高度重视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对外开放,2019年6月13日,易会满主席在陆家嘴论坛上宣布“研究扩大交易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拓展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渠道”。2020年9月,证监会会同人民银行、外汇局就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债券市场有关事宜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拟允许已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交易所债券市场。
对于建议中提出的,要进一步推动我国交易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我们积极支持。同时还提出,在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推行债券通,以及允许境外机构投资者以离岸人民币形式通过上海自贸区FTN账户投资交易所债券品种,为交易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提供了新思路。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就相关政策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
感谢对资本市场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意见和建议。
中国证监会
2021年6月29日
5、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第3号(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