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3-23  生效日期:2022-03-23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5号
尊敬的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
为积极应对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全力配合做好青岛市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以下统称“三代”单位或个人)的合法权益,便利“三代”单位或个人办理“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及领款等事宜,现将青岛市2021年度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申请和2020年度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领款申请的申报期限延长至2022年4月13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22年3月23日
2、关于发布会计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
4、关于延续执行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5、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对《湖南省中小微外贸企业汇率避险产品政府风险补偿资金支持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