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方便群众下载获取财政电子票据及电子缴款书,我厅决定自2022年6月1日起启用福建省财政电子票夹。交款人可通过关注“福建财政”微信公众号进入“财政电子票夹”栏目查询获取本人手机号关联的财政电子票据及电子缴款书。
同时,自2022年6月1日起,停止在线开票单位端系统财政电子票据及电子缴款书短信通知服务。
特此公告。
附件:财政电子票夹使用说明
福建省财政厅
2022年5月10日
1、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2、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4、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青岛市房屋征迁项目中推行房票安置的通知(试行)》的通知
5、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取消广东点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56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