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5-13  生效日期:2022-05-13
上证公告〔2022〕19号
为进一步深化科创板基础制度改革,规范开展科创板股票和存托凭证(以下统称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起草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号——科创板股票做市(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8日。
有关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下列两种方式提出:一是登录本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进入“规则”栏目下的“公开征求意见”专栏提出;二是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本所,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38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创新产品部,邮政编码:200127。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
1.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3.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号——科创板股票做市(征求意见稿)
1.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关于转发促进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提升监管质效的指导意见
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公告
5、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州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广州市高端班] 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