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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关于修订〈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有关文书表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集

发布日期:2022-05-19  生效日期:2022-05-19

阅读量:451 次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切实减轻纳税人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负担,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提高土地增值税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办税效率,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起草了《关于修订〈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有关文书表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订公告》),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广大公众提出意见,并通过以下方式于2022年5月26日前反馈我局:

一、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网址:http://shanxi.chinatax.gov.cn),通过首页“互动交流”栏目中的“意见征集”,点击“关于对《关于修订〈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有关文书表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集”提出意见。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cxczb2022@163.com。请在邮件标题加注“《修订公告》意见”字样。

三、邮寄纸质信函至: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水西门街31号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邮编:030002。请在信封表面加注“《修订公告》意见”字样。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修订《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有关文书表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公告》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2022年5月19日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修订《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有关文书表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切实减轻纳税人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负担,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提高土地增值税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办税效率,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对《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的公告》(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3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4号修订,以下简称《清算管理办法》)涉及税务文书、表格式样和填列归集要求进行修订。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资料清单及表格式样

自2022年6月1日起,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新达到清算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纳税人应按照本公告修订后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资料清单及表格式样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手续(见附件1和附件2)。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2022年5月31日前已达到清算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纳税人可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选择使用《清算管理办法》发布的或本公告修订后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资料清单及表格式样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手续。

自2022年9月1日起,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符合清算条件的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纳税人应按照本公告修订后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资料清单及表格式样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手续。

二、关于土地增值税审核资料归档要求及审核表式样

对纳税人按照前款规定选择使用《清算管理办法》发布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资料清单及表格式样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手续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清算管理办法》发布的土地增值税审核表及资料整理、归档要求进行审核归档。

对纳税人使用本公告修订后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资料清单及表格式样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手续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本公告修订的土地增值税审核工作底稿及资料整理、归档要求进行审核归档(见附件3和附件5)。

三、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税务文书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符合清算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本公告修订后的税务文书实施管理(文书见附件4)。

四、施行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清算管理办法》有关条款中涉及的税务文书和表格名称同步调整,《清算管理办法》所涉及的各种税务文书和表格式样、填列归集要求自2022年9月1日起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资料清单

2.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附表

3.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作底稿

4.税务文书

5.土地增值税清算资料整理、归档要求

附件:1-5

附件:1-5.rar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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