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5-25  生效日期:2022-05-22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因本市4、5月份的申报纳税期限延长,为保障纳税人、缴费人(以下统称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发布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1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延期至5月31日发布。
二、2021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发布后,可按照相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补评、复评。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纳税信用”—“纳税信用补评申请”“纳税信用复评申请”)办理申请手续。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2年5月22日
1、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2、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4、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青岛市房屋征迁项目中推行房票安置的通知(试行)》的通知
5、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取消广东点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56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