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5-28  生效日期:2022-05-28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要求,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现将2020年度第一批青岛市公益性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告如下:
1.青岛市红十字会
2.青岛市市北区红十字会
3.青岛市李沧区红十字会
4.青岛市崂山区红十字会
5.青岛市黄岛区红十字会
6.青岛市城阳区红十字会
7.青岛市即墨区红十字会
8.胶州市红十字会
9.平度市红十字会
10.莱西市红十字会
青岛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21年5月28日
1、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本市会计师事务所科学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福建省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情况通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