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实务法规
  2. 涉税争议解决
  3. 商城
  4. 工具
  5. 芥末市场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取消部分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5-31  生效日期:2022-05-31

阅读量:381 次      来源: 江苏省财政厅     

苏财税〔2022〕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7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号)有关要求,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民政厅审核,无锡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等52家社会组织自本公告发布的次月起不再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附件:取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xls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民政厅

2022年5月30日

取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xls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最新法规推荐:

1、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本市会计师事务所科学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福建省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情况通报

3、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4、关于开展2024年度资产评估业务报备专项检查的通知

5、关​于优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有关要求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