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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6-02  生效日期:2022-06-02

阅读量:384 次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李秀林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争取减税降费政策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就其中关于“省直有关部门协调国家有关部委继续出台新的减税降费政策,做到应减尽减,应退尽退,应免尽免,特别是对一些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亏损企业,应给予更多税收优惠,例如可放宽退税条件,由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改为期末有留抵即可退税,主要目的是让企业能够降低成本,激发活力,让企业能够树立信心,渡过难关。”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完善政策措施,助力困难行业企业纾困发展

2022年,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省税务系统聚焦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等,采取有力举措全面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其中包括,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将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入“六税两费”减征适用范围、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延续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税费缓缴政策等。上述税收政策,对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既有延续性安排,也有新增部署,采取了“减税、扩围、缓税、退税”的政策组合,政策的着力点正是减轻市场主体税负,帮助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有效克服疫情影响,为构建稳定向好的市场预期发挥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支持中小企市场主体脱困发展的税收政策, 省税务局在全面落实好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与省财政厅密切配合,充分运用省级税收权限,迅速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文件。3月初,在全国率先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按50%幅度减征有关事项的公告》,减免扩围并继续按50%上限顶格执行;发布《关于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事项的公告》,进一步帮助困难企业减轻负担。同时,与政府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反复论证和精细研究,参与制定省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型肺炎疫情进一步促进商务经济平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应对新型肺炎疫情冲击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吉林省进一步促进服务业恢复发展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为市场主体提供实实在在的税收优惠政策措施30余项,将有效减轻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的税费负担。

二、分类精准施策,推动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

省税务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退税减税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留抵退税”“六税两费”“缓税退税”三个工作专班,进行实体运作,详细制定纳税服务、宣传辅导、督察督导有关工作方案,在全系统形成统一指挥、上下联动的组织领导体系。 一方面拉出单子,对标对表落实。全省税务系统上下围绕信息系统升级、宣传培训辅导等重点任务拉出任务清单,倒排工期、对标推进, 围绕不同市场主体享受优惠具体任务,拉出责任清单,切实把任务细化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做到方向清、任务明、分工细、责任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一方面,铺好路子,持续简化流程。针对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享受主体多、中小微市场主体占比较高的情况,对符合政策条件、低风险的纳税人,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提高办税效率,做到申报即享、 申请即办。特别是疫情期间聚焦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在已出台的105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的基础上,再推出16条便民办税缴费新措施,通过积极推广“非接触式”网上办税,拓展电子税务局功能, 持续优化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机制。

三、强化宣传辅导,确保税费优惠政策应知尽知

省税务局积极克服疫情影响,充分利用新媒体,广泛应用新形式,针对纳税人静态管理期间关注网络信息的实际,通过税务网站、电子税务局、微信微博等线上新媒体开展多维度宣传辅导。以网络直播发布的方式在全省启动税收宣传月活动,对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分项予以解读。开通“吉税办”税企征纳互动平台,搭建税企便捷沟通服务渠道,实现涉税业务在线咨询、远程帮办。编辑《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发展税费新政(2022)》电子书利用新媒体平台向纳税人精准推送,在内外网站增设“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解读”和“2022年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文件”专栏,方便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阅览学习。

下一步,省税务局将继续按照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助力纾困解难的工作部署,在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上提速加力,切实减轻中小企业税费负担,为我省经济有序恢复、稳步增长加油助力。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2022年5月17日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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