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6-13  生效日期:2022-06-13
闽注会协〔2022〕55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省内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修订)》的规定,我会对相关事务所的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评分,现将得分前50家的事务所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6月14日至6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实名向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标准部反映。
联系电话:0591-87097010,
传真:0591-87097033;
电子信箱:zc@fjicpa.org.cn;
通讯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35号605室,邮编:350003。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6月13日
附件:2022年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50家信息
1、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税务系统行政复议简易程序办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5、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12366热点问题2024年第4期[上半月]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