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6-20  生效日期:2022-06-20
京会评行党〔2022〕26号
各基层党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办发30号文件的部署要求,按照《全市两新党建工作2022年项目清单》部署安排,为进一步做好行业“党建入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2年11月底,实现“两师”行业全部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党建入章”全覆盖。
二、工作计划
1.明确时间节点:
第一阶段:2022年7月30日,实现50%执业机构、70%基层党组织完成党建入章工作。
第二阶段:2022年9月30日,实现70%执业机构、90%基层党组织完成党建入章工作。
第三阶段:2022年11月30日,实现100%执业机构、100%基层党组织完成党建入章工作。
2.建立工作台账。执业机构建立“党建入章”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进度节点,及时更新工作完成情况,明确完成时间。
3.加强工作指导。党群工作部向行业各基层党组织和各执业机构印发《“党建入章”指导文本》,明确“党建入章”修改内容,确保工作规范。及时做好答疑解惑工作,发布“党建入章”工作流程,确保“党建入章”工作合规合法。会员服务部每月督促和记录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修改章程(合伙协议)的情况。监管部结合2022年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检查将“党建入章”纳入检查工作内容。
三、工作流程
“党建入章”工作流程:执业机构起草章程(合伙协议)修改文本——通过修改章程(合伙协议)——执业机构将新章程(合伙协议)报有关部门变更登记备案——执业机构完成情况上报行业党委和行业协会。
具体步骤如下:
1.根据《“党建入章”指导文本》,将相关党建工作要求写入章程(合伙协议)。
2.根据审核通过后的章程(合伙协议)文本,按照有关程序通过修改章程。
3.办理新章程(合伙协议)工商登记变更和财政部门变更备案。
4.各执业机构在完成登记备案后,请将章程或合伙协议相关页加盖公章的PDF或照片发至协会党群工作部联系人邮箱。
四、工作要求
1.“党建入章”工作是坚持和加强党对行业全面领导的重要体现,是落实上级部署任务的硬措施实举措,各基层党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要把“党建入章”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和第一要务,狠抓落实,确保实效。
2.各基层党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党建入章”工作的目的和促进行业发展的作用,做到“一所不落”,全面覆盖。
3.加强“党建入章”的监督指导。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执业机构负责人要督促指导本所落实“党建入章”工作,要严把审核关,确保“党建入章”全覆盖工作按时保质完成。行业党委对“党建入章”工作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各基层党组织和各执业机构按照时间节点、工作要求完成任务。
协会党群工作部联系人、邮箱:梁浩然 88221079 db@bicpa.org.cn
中共北京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委员会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
2022年6月20日
附件:
“党建入章”指导文本
1、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方案(2024—2027年)》
2、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破产程序涉税事项处理的意见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