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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地区“两师”行业“党建入章”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20  生效日期:2022-06-20

阅读量:433 次      来源: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京会评行党〔2022〕26号

各基层党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办发30号文件的部署要求,按照《全市两新党建工作2022年项目清单》部署安排,为进一步做好行业“党建入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2年11月底,实现“两师”行业全部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党建入章”全覆盖。

二、工作计划

1.明确时间节点:

第一阶段:2022年7月30日,实现50%执业机构、70%基层党组织完成党建入章工作。

第二阶段:2022年9月30日,实现70%执业机构、90%基层党组织完成党建入章工作。

第三阶段:2022年11月30日,实现100%执业机构、100%基层党组织完成党建入章工作。

2.建立工作台账。执业机构建立“党建入章”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进度节点,及时更新工作完成情况,明确完成时间。

3.加强工作指导。党群工作部向行业各基层党组织和各执业机构印发《“党建入章”指导文本》,明确“党建入章”修改内容,确保工作规范。及时做好答疑解惑工作,发布“党建入章”工作流程,确保“党建入章”工作合规合法。会员服务部每月督促和记录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修改章程(合伙协议)的情况。监管部结合2022年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检查将“党建入章”纳入检查工作内容。

三、工作流程

“党建入章”工作流程:执业机构起草章程(合伙协议)修改文本——通过修改章程(合伙协议)——执业机构将新章程(合伙协议)报有关部门变更登记备案——执业机构完成情况上报行业党委和行业协会。

具体步骤如下:

1.根据《“党建入章”指导文本》,将相关党建工作要求写入章程(合伙协议)。

2.根据审核通过后的章程(合伙协议)文本,按照有关程序通过修改章程。

3.办理新章程(合伙协议)工商登记变更和财政部门变更备案。

4.各执业机构在完成登记备案后,请将章程或合伙协议相关页加盖公章的PDF或照片发至协会党群工作部联系人邮箱。

四、工作要求

1.“党建入章”工作是坚持和加强党对行业全面领导的重要体现,是落实上级部署任务的硬措施实举措,各基层党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要把“党建入章”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和第一要务,狠抓落实,确保实效。

2.各基层党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党建入章”工作的目的和促进行业发展的作用,做到“一所不落”,全面覆盖。

3.加强“党建入章”的监督指导。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执业机构负责人要督促指导本所落实“党建入章”工作,要严把审核关,确保“党建入章”全覆盖工作按时保质完成。行业党委对“党建入章”工作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各基层党组织和各执业机构按照时间节点、工作要求完成任务。

协会党群工作部联系人、邮箱:梁浩然 88221079 db@bicpa.org.cn

中共北京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委员会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

2022年6月20日

附件:

“党建入章”指导文本

“党建入章”指导文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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