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工作安排,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1号),上海市税务局将在前期徐汇区试点的基础上,于2022年6月25日起在全市范围全面试点应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除部分纳税人外,统一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使用发票用途确认、风险提示、信息下载等功能,不再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使用上述功能。
为此,6月24日(周五)20:00至6月25日(周六)8:00,本市计划对试点相关应用系统进行停机升级维护,届时将影响电子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综合服务平台、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等系统相关业务的办理,敬请谅解。6月25日起,除部分纳税人外,原使用综合服务平台的纳税人请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https://etax.shanghai.chinatax.gov.cn/)使用税务数字账户功能。如有疑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或通过税务数字账户右侧“税精灵”图标发起智能咨询和人工互动,也可致电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2年6月24日
1、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2、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4、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青岛市房屋征迁项目中推行房票安置的通知(试行)》的通知
5、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取消广东点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56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