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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94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6-21  生效日期:2022-06-21

阅读量:330 次      来源: 财政部     

财资函〔2022〕第5号

丁云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改资产评估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6年,《资产评估法》颁布实施,开启了资产评估行业依法治理新时代,对于规范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执业行为,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有关资产评估行政管理部门依据《资产评估法》相关规定,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相关评估行业进行监督管理,加强评估行业制度建设,指导评估行业协会开展自律管理,取得了积极成效。

从当前情况看,《资产评估法》确立的分专业管理的行业管理体制,既统一规范了评估专业人员、评估机构、评估程序、行业协会、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又充分考虑了各评估行业自身专业特点,有利于发挥各专业类别的作用。但同时,正如您所提到的,资产评估行业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多种资格、多头监管、标准不一、行业门槛较低、法律责任不协调等问题,对评估行业健康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

下一步,财政部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将继续贯彻好《资产评估法》,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健全评估管理制度,更好地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同时,我们在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资产评估法》时,将认真考虑您所提的意见。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资产管理司  010-61965609

财  政  部 

2022年6月7日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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