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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对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6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4-28  生效日期:2022-04-28

阅读量:358 次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金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延缓税务申报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鉴于当前本市疫情对申报纳税的影响,市税务局已三次发布通告延长申报纳税期限,第一次于3月15日发布通告将3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3月31日,第二次于4月1日发布通告将4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4月29日,第三次于4月25日发布通告将4、5月份的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5月31日。

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2年4月25日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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