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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6-29  生效日期:2022-07-01

阅读量:4455 次      来源: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3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现将税法实施后有关印花税优惠政策衔接问题公告如下:

一、继续执行本公告附件1中所列文件及相关条款规定的印花税优惠政策。

二、本公告附件2中所列文件及相关条款规定的印花税优惠政策予以废止。相关政策废止后,符合印花税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免税情形的,纳税人可依法享受相关印花税优惠。

三、本公告附件3中所列文件及相关条款规定的印花税优惠政策予以失效。

四、本公告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继续执行的印花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

2.废止的印花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

3.失效的印花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6月27日

1.继续执行的印花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docx

2.废止的印花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docx

3.失效的印花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docx


关于附件1的具体内容,请参考大力税手整理的补充文档:

继续执行的印花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_大力税手整理 20220701.pdf

废止的印花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4页)大力税手整理 20220705.pdf

失效的印花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18页)大力税手整理 202207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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