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6-26  生效日期:2022-06-26
宁发改法规〔2022〕441号
自治区有关单位,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局)、宁东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为维护全区招投标制度规则规范统一,减轻市场主体合规成本,根据《关于建立健全全区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1〕619号)相关要求,现将全区现行有效招标投标文件目录及内容统一发布公示。未列入目录的,不得作为招标投标政策依据。
今后各地各部门如出台新的制度文件,请将文件PDF(红头带公章)和word版本及时报送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邮箱:yshjfgc@163.com)。我委将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微信公众号及委门户网站动态调整公示内容。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2年6月26日
附件:自治区招标投标制度文件目录及文件二维码
1、关于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完善巨灾保险制度的通知
2、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北京市2020年度第十四批、2021年度第十四批、2022年度第九批、2023年度第六批和2024年度第一批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5、云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2024年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网络在线继续教育费用报销方式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