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6-29  生效日期:2022-06-2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文件精神,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科教兴国战略效能,进一步提高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结题审计质量和效率,完善科研项目综合绩效评价财务管理,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我会对《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结题审计指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指引生效实施后,我会于2018年12月17日发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结题审计指引>的通知》(会协〔2018〕57号)同时废止。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会。
附件: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结题审计指引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6月29日
相关附件:
附件: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结题审计指引.pdf
1、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方案(2024—2027年)》
2、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破产程序涉税事项处理的意见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