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7-13  生效日期:2022-07-13
所属分类: 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9〕40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冀税函〔2020〕132号)的规定,省局对各市上报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企业资料进行了审核,同意以下3家企业作为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四批试点企业。
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企业名单(第四批)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2022年7月13日
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企业名单(第四批)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注册地址 | 企业法人 |
1 | 唐山龙髯云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91130230MA08NQJ95X |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港口物流园区置业道5号港口贸易大厦C1002 | 李乃龙 |
2 | 河北雄安中慧人和科技有限公司 | 91133100MA0FA6WB5D | 河北省保定容城县馨雅公寓小区9号楼2单元601室 | 林克成 |
3 | 河北现奎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 91130481MA0DNFQ196 | 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午汲镇籍柏树村村西 | 张汉卿 |
1、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方案(2024—2027年)》
2、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破产程序涉税事项处理的意见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