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7-12  生效日期:2022-07-12
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2022年第3号
依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对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的清理。经过清理,决定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号),废止文件自2022年7月1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
2022年7月12日
1、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3、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社会保险费有关信息系统停机升级的通告
5、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认定上海亦又能源装备技术研究所等50家单位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