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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19  生效日期:2022-07-19

阅读量:339 次      来源: 湖南省财政厅     

各市州财政局,省直及中央在湘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荐2022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的通知》(财会〔2022〕22号)精神,财政部拟表彰100名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并分配我省推荐名额3人,为组织好本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科研及教育工作者,以及从事会计事务管理的人员(含财政部湖南监管局、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人员)。

本次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重点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及以上干部、以往获得过“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参加本次推荐。

二、推荐条件

推荐对象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须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理财,模范遵守会计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坚持原则、诚实守信、廉洁自律、爱岗敬业、勤勉尽责,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积极参加本单位重大经济事项预测、决策、控制、分析等工作,为制定发展战略、加强经济管理、健全内部控制、提高经济效益作出重大贡献的;

(二)在加强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方面有创新、有突破,取得显著效果或成果在省级以上(含省级)范围内推广应用的;

(三)长期工作在会计岗位第一线或长期工作在艰苦边远地区,在认真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和准则制度,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充分发挥会计职能作用等方面业绩突出的;

(四)在保护国家和公共财产,保护投资者、债权人、社会公众合法利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财经纪律等方面事迹突出的;

(五)在会计理论研究、教书育人方面卓有建树,取得重大科研成果,为构建我国会计理论和方法体系、发展会计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办理注册会计师业务中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勤勉尽责,努力维护行业形象和声誉,为行业改革与发展作出显著成绩的;

(七)在从事会计管理工作中甘于奉献、勇于创新,为提升我省会计人员整体素质、改善我省会计人员知识能力结构、推进我省会计事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

(八)除上述条件以外在会计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

因执业活动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和不良影响的人员,不得推荐。本人所在单位在最近3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执业活动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也不得推荐。

三、推荐程序

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初审、复审,及分别在本单位、本地区范围和全省范围公示的制度。

(一)确定各市州财政部门、省直及中央在湘有关主管单位的候选人推荐名额。省财政厅综合考虑各地区、各部门的会计人员的分布和占比情况,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各市州财政局、省直及中央在湘各有关主管单位推荐候选人。

1.各市州财政局根据本通知要求,采取适当的方式,向省财政厅推荐本地区候选人,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等主管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应根据本通知要求,从所管理和监管的企事业单位中向省财政厅推荐候选人,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以上主管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可以向省财政厅推荐本级机关、行业协会的相关工作人员为候选人,每单位不超过1人。其他省直及中央在湘单位向省财政厅推荐候选人,每个主管单位不超过1人。

2.各市州财政局、省直及中央在湘各有关主管单位拟推荐的候选人,应征求对候选人所在单位行使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如纪检监察、财税、国有资产管理、证券监督管理等部门)的意见;对注册会计师领域的候选人,还应征求同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意见。各市州财政局、省直及中央在湘各有关主管单位在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对正式推荐对象以适当形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候选人姓名、所在单位和简要事迹。

(三)报送申报候选人材料。各市州财政局、省直及中央在湘各有关主管单位对经审查及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应组织填写《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整理先进事迹材料,并于2022年7月29日前将候选人名单及先进事迹材料报省财政厅。

先进事迹材料要求真实准确、内容详实,反映工作以来的一贯表现和重点事迹,字数控制在3500字以内。所有材料请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gaocx1214@163.com)。

(四)组织评审。省财政厅收到候选人材料后,将组织评审专家对候选人资格、事迹材料等进行评审,评选出3人推荐为2022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

(五)公示确定。省财政厅将通过湖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对3名拟推荐的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予以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至财政部。

四、组织实施

各市州财政局、省直及中央在湘各有关主管单位应根据本通知要求,采用适当的方式,组织好本地区和本部门的推荐工作。

在推荐过程中,对推荐对象存在异议的,推荐地区和部门应认真进行调查,并尽快提出处理意见。如果不及时反馈意见,将取消该推荐对象的推荐资格,并不再递补推荐。

对伪造身份、事迹材料骗取荣誉或未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员,经查实后撤销该人员推荐资格,并不再递补推荐。

联系人:

省财政厅会计处 高彩霞 方芳

联系电话:

0731—85165160

通讯地址:

长沙市城南西路1号湖南省财政厅

邮政编码:

410015

电子邮箱:

gaocx1214@163.com

湖南省财政厅

2022年7月19日

附件:

1.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名额表

2.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

1.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名额表.doc

2.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doc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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