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7-29  生效日期:2022-07-29
财办会〔2022〕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办公厅(室),财政部各地监管局:
为了健全和完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平稳有效实施,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我们起草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5号(征求意见稿)》。现印发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2年8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纸质材料或电子文本反馈我部会计司。同时,欢迎有关方面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一处赵劼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100820
电话:010-61965108(带传真)
电子邮件:zhiduyichu@163.com
附件:1.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5号(征求意见稿)
2.关于《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5号(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财政部办公厅
2022年7月25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5号(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关于《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5号(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pdf
1、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方案(2024—2027年)》
2、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破产程序涉税事项处理的意见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