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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对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48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7-25  生效日期:2022-07-25

阅读量:354 次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马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落实税务数据向本市信易贷平台共享 服务数字经济中小企业”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税务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总体情况

市税务局始终高度重视、全力推进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作。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的决策部署,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市税务局坚持将落实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精准享受、推动银税互动项目落地落细、参与本市大数据普惠金融应用建设、打通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上下游产业链等,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持续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

二、全市税务数据归集使用情况

《上海市数据条例》《上海市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规定“市大数据资源平台是全市公共数据归集、整合、共享、开放、运营的统一基础设施,由市大数据中心负责统一规划”。市税务局全面落实文件要求,按月向市大数据中心归集本市税务公共数据,范围基本涵盖纳税人全量纳税信息,按要求编制数据资源目录,明确业务更新频率。市委办公厅最新发布的《公共数据运营报告》显示,税务部门已累计向市大数据中心数据资源平台归集税务数据234.37亿条,已汇集的数据资源被46个委办局调用,累计调用次数11.77亿次。市税务局在全市46个委办局数据质量评分排名中持续位列前三。

三、本市关于税务数据授权共享的规定要求

公共数据按照共享类型分为无条件共享、有条件共享和非共享三大类。鉴于税务数据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情况较多,故多为“有条件共享”。同时,根据《上海市数据条例》关于“公共数据应该通过大数据资源平台进行共享”的规定,《上海市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关于“要求使用授权共享类公共数据的,由市政府办公厅会同相关市级责任部门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的,授予相应访问权限”“按照关联和最小够用原则,以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应用需求为基础,明确数据共享的具体应用场景,建立以应用场景为基础的授权共享机制”等规定,建议信易贷主管部门按应用场景需求,向市大数据中心提交公共数据“需求清单”,市税务局将配合市政府办公厅、市大数据中心做好相关审核工作,持续助力中小企业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2年7月20日   

联系人:常峰 联系电话:23013440

联系地址:外马路928号 邮政编码:2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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