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8-09  生效日期:2022-08-09
按照省政府批准的2022年商务系统产业资金使用方案安排和省财政厅《加快推进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十项财政政策措施》要求,根据《河北省电子商务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依据网上零售额、电商平台建设、龙头企业培育、示范创建成果等因素,对各市2021年电子商务发展建设情况进行量化打分、综合排名,对排名前三的石家庄市、邢台市、保定市按照相应得分比例确定2022年奖励资金额度。
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评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送我厅。
受理单位:省商务厅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处
公示时间:2022年8月9至11日
联系电话:0311—87909363
河北省商务厅
2022年8月9日
1、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方案(2024—2027年)》
2、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破产程序涉税事项处理的意见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