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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16  生效日期:2022-08-16

阅读量:374 次      来源: 北京市财政局     

京财会〔2022〕1792号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财政部制定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注师行业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任务分工

北京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作为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和指导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建设工作,确保行业人才工作的正确方向;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北京注协”)作为行业从业人员的管理部门,应贯彻落实《意见》各项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我市行业人才建设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会计师事务所是行业人才职业发展、成长成才的基础阵地,要高度重视人才建设工作,切实加强人才培育,及时向北京注协反馈行业人才建设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行业顶层设计

1.坚持党管人才理念,将政治标准放在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首要位置,以首善标准提高新时代行业党的建设质量,把北京注协党建工作纳入全局党建工作的大范畴加以谋划,切实将行业全体共产党员和从业人员思想统一起来,确保行业人才队伍和注册会计师协会干部队伍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提升行业党建工作水平。(主责单位:北京注协)

2.切实发挥北京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的效用,促进行业发展,强化会员服务,研究制定和实施行业各项改革的具体方案和推进措施。(主责单位:北京注协)

3.进一步完善行业人才工作实施体系,加强与相关部门、国家会计学院、相关专业方向院校的沟通协调,大力营造行业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主责单位:市财政局)

(二)服务行业人才发展

4.持续优化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考试的组织实施流程,不断完善考试组织管理工作机制,提升考试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加强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考试状况的分析研究,进一步完善考试组织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制度。(主责单位:北京注协)

5.进一步拓宽行业专业人才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渠道,加强与北京市人才工作局的沟通协调,持续推动开展北京地区“两师”行业工作居住证申办工作,对拥有境外会计领域职业资格的会计人才予以加分,以政策留住行业优秀人才。(主责单位:市财政局、北京注协)

(三)推进行业队伍建设

6.持续推进注册会计师教育培训工作,坚持遵循科学、精准、务实、高效的培育原则,打造精品课程,引导行业人员不断拓宽视野,提升执业胜任能力,结合行业实际和社会发展需求制定行业年度培训培养计划,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和深化内部人才培养机制建设,进一步深化与专业方向院校的全方位合作。(主责单位:北京注协)

7.持续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强国战略,积极组织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着力培养一批谙熟国际规则、精通国际事务、符合我国会计工作国际交流合作需要的高端会计人才,以更好地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要求,切实维护国家利益。(主责单位:市财政局)

8.建立健全注册会计师高端人才库,将财政部领军人才中的注册会计师和北京注协的领军人才录入到我市会计行业人才库中,成为服务北京经济建设的高端人才力量。(主责单位:市财政局)

(四)持续抓好队伍管理

9.严格行业准入与退出管理,建立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监管长效机制,将专项整治工作做在日常、抓在经常,进一步强化对行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日常监督,建立全链条的行业自律监管体系,完善行业人员诚信档案,积极引导行业人员诚信执业。(主责单位:北京注协)

10.各会计师事务所应按照财政部一体化管理的要求,全方位建立健全事务所各项机制,弥补发展短板和缺陷,完善内部人才培养制度,加强员工培训培养力度,加大对人才工作的投入,促进事务所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主责单位:各会计师事务所)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

2022年8月16日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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