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9-02  生效日期:2022-09-02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北京市“新智造100”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北京市智能制造发展,加快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打造北京市智能制造标杆示范,引导和鼓励北京市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我局起草制定了《北京市数字化车间与智能工厂认定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9月9日17:00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
联系电话:55578393
联系邮箱:yangchunhui@jxj.beijing.gov.cn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9月2日
附件:
北京市数字化车间与智能工厂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1、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2、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4、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青岛市房屋征迁项目中推行房票安置的通知(试行)》的通知
5、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取消广东点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56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