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9-09  生效日期:2022-09-09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试点工作,便利试点企业办理相关业务,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深圳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办法》(深金监规〔2021〕1号)有关规定,在我市设立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试点企业,对于在境外募资基金且仅有境外投资者作为出资股东或合伙人的试点企业,参照我市外商投资企业有关规定执行,我市对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不做强制性要求。
二、其他要求按照现行制度保持不变。
特此通知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9日
1、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方案(2024—2027年)》
2、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破产程序涉税事项处理的意见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