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9-08  生效日期:2022-09-08
为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起草了《深圳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实施细则(送审稿)》并报送我局审查。现将《深圳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及其起草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2年10月10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深圳市司法局官网“互动交流-民意征集-征集主题”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1611室(邮编:51803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chensj@sf.sz.gov.cn。
感谢您对我市政府立法工作的支持!
深圳市司法局
2022年9月8日
附件:
1. 深圳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 关于《深圳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1、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2、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4、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青岛市房屋征迁项目中推行房票安置的通知(试行)》的通知
5、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取消广东点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56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