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综改区、中北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太原市创新提升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行动方案》(并政办发〔2022〕17号)、《太原市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并办字〔2022〕17号)“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营收增长”有关政策内容,根据《太原市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并科〔2022〕9号)要求,现就落实政策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太原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申报内容和条件
(一)申报内容
对营业收入连续保持正增长,且上年度为近三个年度首次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奖励。
(二)申报条件
1.2019-2021年企业营业收入连续保持正增长,且2021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
2.满足“四上企业”统计标准条件的,须为“四上”统计企业。
三、申报材料
1.太原市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奖励申请表(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4.2019年-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5.满足“四上企业”统计标准条件的,按实际填报年度提供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导出的2019-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统计报表(101-1表)。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按照申报材料要求准备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奖励申请表申报单位意见栏加盖单位公章,在企业营业执照等印证资料复印件首页加盖公章,按照以上顺序,胶装后骑缝加盖单位公章,一式4份纸质材料,其中3份报送至所在的县(市、区)、综改区、中北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1份留存申报企业备查。纸质材料扫描成PDF格式,标注文件名为:“县区+企业名称”,发送至所在的县(市、区)、综改区、中北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邮箱及太原技术转移促进中心邮箱taiyuanchuangye@126.com。
(二)各县(市、区)、综改区、中北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填写《太原市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营业收入首次达规模奖励名单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并盖章。企业申报材料和汇总表各一式3份纸质材料,其中2份报送至太原技术转移促进中心,1份留存各县(市、区)、综改区、中北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备查。
(三)申报企业应当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申报时间
2022年9月20日—9月30日。
六、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服务
太原市科技局高新科
联系人:赵宗强
联系电话:4225951
(二)材料受理及咨询
1.太原技术转移促进中心
联系人:王浩泽
联系电话:7998892、7998893
地 址:太原市创业街42号技术转移大厦一层
2.各县(市、区)、开发区
附件:
1.太原市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奖励申请表
2.太原市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营业收入首次达规模奖励名单推荐汇总表
太原市科技局
2022年9月19日
1、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2、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4、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青岛市房屋征迁项目中推行房票安置的通知(试行)》的通知
5、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取消广东点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56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