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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上海市注册会计师行业鉴证业务报告防伪系统功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20  生效日期:2022-09-20

阅读量:487 次      来源: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根据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2〕32号)要求,协会拟于2022年10月1日起对本市注册会计师行业鉴证业务报告防伪系统(以下简称防伪系统)进行功能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10月1日起,关闭事务所登陆、使用防伪系统权限,作废事务所CA证书秘钥,停止新增防伪数据。各事务所应于9月30日之前,按需自行导出并妥善保存防伪数据;

二、自2022年10月1日起,事务所如需修改系统内历史防伪数据,应向协会监管部书面提出申请,经监管部审核同意后,由监管部在系统内进行操作;

三、为便于社会公众对2022年10月1日前已登记生成的防伪数据进行查询,保留原已生成的防伪编码的社会公众查询功能及方式。

联系人:监管部殷娴、李乐琴

电话:(021)33562048、64228232

特此通知。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9月20日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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