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9-19  生效日期:2022-09-19
所属分类: 合伙企业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引导事务所强化业务质量、加强内部控制与内部管理,根据《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2)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市注协)拟于近期开展会计师事务所分级分类管理评价工作(以下简称分级分类管理工作)。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旨在促进行业廉洁自律监管,推动全市会计师事务所诚信建设,树立质量发展导向,规范执业行为,是促进行业执业质量提升的重要举措。为保证分级分类管理工作质量,建立一支职业道德优良、业务精湛的评价队伍,各会计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并积极推荐所内人员加入评价专家库,原则上每家事务所至少推荐一名注册会计师加入评价专家库(其中事务所注册会计师30人以上(含30人)的,至少推荐两名注册会计师加入评价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在深圳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且由所在事务所推荐并自愿参与分级分类管理评价工作:(1)在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3年以上;(2)熟悉会计、审计等专业理论及实务;(3)政治素养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从业记录,近3年没有因执业违规行为受到行业惩戒或者行政处罚。
二、申报程序
(一) 网上填报链接:https://home.szicpa.org/(会员服务中心首页,使用注册会计师账号登录);
(二)填写《分级分类管理评价专家库入库人员推荐表》(详见附件3),并于2022年9月30日前报我会监管部(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特区报业大厦12D,监管部,82712551)。
以上(一)、(二)项,网上填报与纸质材料均需提交。
三、其他事项
(一)市注协将择期举办分级分类管理工作培训班后再开展评价工作。
(二)市注协根据评价工作需要聘请专家库中部分人员作为参与年度现场评价工作人员,并通知其所在事务所,事务所应当保证通知所列人员按时参加并坚持完成现场评价工作。
(三)市注协按照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向参加会计师事务所分级分类管理年度评价工作的人员及其所在事务所支付合理费用。
监管部联系人:蔡锦涛,联系电话:82712551;
行业党委办公室联系人:郭礼璇,联系电话:83515427。
附件:
1.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2.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级分类管理评价工作人员及咨询专家管理办法(试行)
3.分级分类管理评价专家库入库人员推荐表
中共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9月19日
1、关于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完善巨灾保险制度的通知
2、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北京市2020年度第十四批、2021年度第十四批、2022年度第九批、2023年度第六批和2024年度第一批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5、云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2024年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网络在线继续教育费用报销方式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