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实务法规
  2. 涉税争议解决
  3. 商城
  4. 工具
  5. 芥末市场

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9-28  生效日期:2022-10-01

阅读量:220 次      来源: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且公告2022年第29号

为减轻企业、个体工商户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现就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内收费项目,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

二、《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包括耕地开垦费、污水处理费等14项收费(具体项目见附件)。

三、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切实落实缓缴政策,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特此公告。

附件: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

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pdf

财  政  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9月28日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最新法规推荐:

1、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2、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方案(2024—2027年)》

3、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破产程序涉税事项处理的意见

4、我国支持制造业发展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5、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