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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省十二届政协五次会议第427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2-08-05  生效日期:2022-08-05

阅读量:359 次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税函〔2022〕189号

刘晓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税务师地方立法步伐优化涉税服务营商环境的建议》(第42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案中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十分中肯、直指要害,也充分说明您作为政协委员的责任担当和成熟思考。正如您指出的“无法不立,无法不兴”,近两年来我们一直在积极推动《陕西省税务师管理条例》的出台,以期更好发挥税务师行业作用,积极构建税收共治新格局。

一、关于建立健全税务师行业法规体系方面

我局一直高度重视税务师立法工作,积极推进立法进程。2021年,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征集省政府2022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通知》(陕司通〔2021〕68号),我局结合前期调研,会同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共同组织专家起草撰写了《陕西省税务师管理条例(草案)》及起草说明、调研报告,并向省司法厅报送,请求列入2022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调研项目。2021年12月我局也将该条例(草案)向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报送,恳请人大将《陕西省税务师管理条例》列入立法计划。今年,我局将继续保持与省司法厅、省人大法工委的沟通联系,及时跟进立法进程,力争促进《陕西省税务师管理条例》早日出台。

二、关于依法支持税务师行业发展方面

税务系统高度重视构建税务机关、涉税专业服务行业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格局,充分发挥涉税专业服务行业在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在落实减税降费等重大任务时,倡导各地税务机关可按照《全国税务系统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和方式,向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购买涉税专业服务,可优先考虑已纳入监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等级为TSC5级的机构,以满足纳税人多元化、个性化需求,同时,进一步提升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诚信意识和管理遵从度。

近期,税务总局就《关于支持涉税专业服务行业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的通知》征求了各省意见,我局也向省税协常务理事单位征求了意见,以便出台更多更实的纳税服务社会化举措,同时,也呼吁各税务师事务所在涉税咨询鉴证、税法宣传、纳税评估等业务方面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展现税务师行业在涉税服务领域的主力军力量。

三、关于充分发挥注册税务协会作用,鼓励税务师行业发展创新业务,建立多层次监管新模式方面

为充分发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的规定,我局按照“管起来、联起来、服起来、用起来”的思路,一是提升管理水平。促进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税法遵从,推行分级分类服务,对信用较高的机构主动落实激励措施,提供批量申报、绿色通道、专线咨询、发票增量等特色服务,让合法中介路路畅通,“黑中介”寸步难行。截止2022年上半年底,全省纳入监管的涉税中介机构5469户,纳入监管的涉税中介机构从业人员14659人。二是促进税收共治格局形成。建立税务机关、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及其行业协会和纳税人三方沟通机制,发挥税务师事务所等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在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增进税务机关、涉税专业服务组织和纳税人三方的相互了解和信任,促进三方和谐互利。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沟通频次和力度,对各基层联络处按季度反映的问题及时组织相关业务处室进行解答。三是我局持续开展“携手秦税助企发展”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动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政策宣传进协会、进企业、进园区、进课堂等志愿活动,通过编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税费支持政策指南》,开展乡村振兴政策宣讲,参加《印花税法》政策宣讲会等,充分发挥涉税中介机构在开展税费政策宣传方面的“增值放大”作用,扩大政策宣传的辅导面和精准度;鼓励中介机构参加办税缴费服务体验活动,向税务部门反馈相关办税体验及意见建议,帮助税务部门整改提升,发挥中介机构在纳税服务中的杠杆和支点作用,进一步提升纳税人获得感和满意度。四是我局重视加强与各类涉税行业协会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探索建立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联动机制,税务总局、省局分别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自律和行政监管的通知》,就坚持行业党建引领、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增强诚信经营意识、严格行业自律管理、保障纳税人信息安全、加强行业交流协作等进行了明确要求,切实引导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从事涉税服务人员诚信经营、诚信从业。为促进涉税专业服务健康规范有序发展,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发布《涉税专业服务诚信执业倡议书》,省税协、省注会协、省律协联合转发了倡议书,省税务局也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转发了倡议书,号召全省涉税中介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诚信执业行动自觉,加强执业规范,营造良好执业环境,加强执业监督,维护行业形象。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2022年8月5日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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