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9-30  生效日期:2022-09-30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第二批低碳试点县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地方申报、部门和专家评审及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形成第二批12家低碳试点县创建单位名单,具体为:
类别 | 名单 |
产业低碳转型类 | 嘉善县、龙游县、绍兴市越城区 |
能源低碳发展类 | 嵊泗县、玉环市、苍南县、象山县 |
碳汇能力提升类 | 安吉县、景宁县 |
综合类 | 德清县、衢州市衢江区、桐庐县 |
现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公示期: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6日。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通过传真反馈,单位反馈意见需盖单位公章,个人反馈意见需签字并注明单位、职务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7055084
传 真:0571-87056795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30日
2、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方案(2024—2027年)》
3、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破产程序涉税事项处理的意见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