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0-31  生效日期:2022-10-31
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便利用人单位办理申报缴费事宜,按照《关于延长2022年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时间的通知》(中残就业〔2022〕45号)要求,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决定将2022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时间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期限延长至11月30日。青岛市参照执行。
特此通告。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2年10月31日
1、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2、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4、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青岛市房屋征迁项目中推行房票安置的通知(试行)》的通知
5、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取消广东点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56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