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01  生效日期:2022-10-28
财会便函〔202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直管理局财务管理办公室,国管局财务管理司,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推进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政部令第98号),我们研究起草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印发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请于2022年11月1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财政部会计司,反馈意见材料中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时,欢迎有关方面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会计人员管理处李静
联系电话:010-68553024、68554214(传真)
电子邮箱:renyuanchu@mof.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100820
附件:1.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
2.《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财政部会计司
2022年10月28日
2、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方案(2024—2027年)》
3、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破产程序涉税事项处理的意见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