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04  生效日期:2022-11-04
合作区各用人单位:
根据《横琴新区特殊人才奖励办法》(珠横新办〔2020〕14号)及《横琴新区特殊人才奖励办法补充规定》(珠横新办〔2020〕27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21年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特殊人才奖励申请工作,申请时间为2022年11月4日至12月31日。
请各相关企业按照《2021年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特殊人才奖励申报指南》的各项要求保质、按时完成特殊人才奖励申请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特殊人才奖励申报指南》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2022年11月4日
1、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税务系统行政复议简易程序办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5、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12366热点问题2024年第4期[上半月]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