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实务法规
  2. 涉税争议解决
  3. 商城
  4. 工具
  5. 芥末市场

关于202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08  生效日期:2022-11-08

阅读量:457 次      来源: 财政部     

会考〔202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202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情况的统计分析,经研究,现将《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各地区、各中央单位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不得低于55分。各地区、各中央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会计专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参照上述标准,确定本地区、本部门参加202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使用标准,并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会计司)备案。

请各地区、各单位认真做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发布及评审等相关工作。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日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最新法规推荐:

1、便利境外机构享受有关税收的协定优惠操作指引

2、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重点国有企业年报审计工作的通知

3、江西省律师协会严正声明

4、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5、科创型中小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