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07  生效日期:2022-11-07
为落实《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民法典》《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等法律文件规定,以及2019年印发的《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北京市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北京市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实施情况,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市场监管局修订了《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北京市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北京市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至11月14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zhufangzulin@126.com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租赁管理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55597665
4.传真:010—55597634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11月7日
附件1:《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北京市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北京市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
附件2:《〈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北京市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北京市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附件2:《〈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北京市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北京市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附件1:《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北京市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北京市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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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税务系统行政复议简易程序办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5、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12366热点问题2024年第4期[上半月]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